普惠金融战略推动农村金融创新

金融时报 | 2016-08-18 04:40:00

2015年,普惠金融成为金融领域的一大热点,2016年初,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普惠金融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指出,普惠金融应该是一种保本微利的金融。他特别批判了以“理性经济人”理论为基础的英美经济学观点,从普惠金融的本质入手,揭示了普惠金融战略推动农业与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理念。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今年两会期间再次解读普惠金融,并且明确普惠金融对于经济发展及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

普惠金融对农村金融

创新发展的意义

普惠金融对于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义重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普惠金融对农业及农村发展是一个集产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概念。针对农业产业的普惠金融,其实质是结合各类农业政策及财政补贴,以金融的力量推动农业产业创新、升级并可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农村社会发展的普惠金融,集中体现在针对民生、民权的均等化供给,这里包含农村信用环境、支付环境以及综合金融服务建设,金融精准扶贫等。

其二,普惠金融理念针对金融供给方是一个重新确定其业务战略及实施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针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一直存在着供给与需求的错位。一方面,涉农金融机构由于受到“商业化”的激励,越来越多的金融资源远离经济发展较为薄弱的农村,向着获利机会更大的城镇迈进;另一方面,农业及农村由于得不到有效的金融供给支持,导致生产和生活停滞甚至倒退的情形,甚至进入一种恶性循环。解决这种错位的问题,从金融供给方而言就是基于普惠金融理念的业务再造与创新。简而言之,从“垒大户”到“做小微”需要更好的体系与技术支撑,需要更长远及持续的规划,需要更好的政策支持。

其三,普惠金融是农村金融创新的明确的、可量化的考量标准。涉农金融机构经常提及的涉农贷款占比等指标值得商榷,包括小微贷款占比,同样没有明确的标准。这些问题,上至央行、银监会,下到各金融服务主体,一律没有遵从一致的标准去衡量。这也就需要基于普惠金融的基本要求,出台相关涉农及小微贷款的标准,以便于真正衡量金融服务“三农”及小微的水平、能力以及改进空间。

普惠金融推动农村金融

创新的方法与途径

我们认为,普惠金融推动农村金融创新的方法与途径有如下几点:

政策:重点在于制度(机制)创新。课题组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凡是在县域普惠金融实践做得较好的,当地从政府、央行到商业银行的协同都是做得较好的。也就是说,在机制和流程上是更加高效的。这其中,要提及的包含两类机制创新,一类是各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另一类是商业银行自身的产品及服务的机制。

市场:普惠金融不是独立于金融市场之外的行为,市场的创新需要有明确的主客体及主客体之间的价值认同。这类创新集中体现在供给方的产品与服务创新上,而这种创新的依据是普惠金融的理念。正如杜晓山所指出的那样,普惠金融应该是一种保本微利的金融,强调从普惠金融的本质入手推动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理念。

技术:基于当前移动互联网的影响,云计算、大数据被广泛运用,使得在过去不可实现或实现不经济的信贷和金融服务技术成为可能,新技术的应用对于普惠金融的实施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将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组合起来,并且紧密围绕农村受众的需求,才能有的放矢地推动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因此,普惠金融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在技术创新层面将会更加活跃与有效。

值得强调的是,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普惠金融的供给既包括金融服务及业务层面的供给,也包括知识层面的供给。普惠金融的供给形式应该是针对农村群体提供更好的金融体验。尤其是未来各种金融创新逐渐都会覆盖到农村,在一定阶段内,会出现大量的金融供给对农村的“狂轰乱炸”,大部分供给方的目的都是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在这些商业机构逐利的过程中,往往农村受众普惠金融的需求会被忽略。课题组在一些村镇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金融机构尤其是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主体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所提供的却是受众本身并不需要的金融产品。这种过剩的金融供给可能导致主客体风险,也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及生活。我们认为,扶贫要精准,普惠也要“有度”,只有触动人的内驱力,或者打动人的内在需求,普惠金融方可水到渠成。